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22号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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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城管〔2022〕70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B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22号的回复
高献亭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天然气供气,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4月底,城市管理局按照市政府要求,负责对已通气入户的村镇燃气进行监督管理。为确保我市农村燃气工作快速、安全、稳定推进,舞钢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将按照市领导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燃气点火通气工作。农村燃气施工建设及验收监管职责均在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舞钢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自年初已建立能通气但一直未通气的村庄台账,明确部门分工和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尽早尽快推进并完成未通气的农村天然气通气任务。
三、现今舞钢市农村燃气管网建设已全部完成,舞钢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具有安全稳定的上游气源企业,可以保质保量满足农村燃气的供气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联 系 人:靳军辉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