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58号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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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城管〔2022〕85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B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58号的回复
李波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湖滨大道行人通行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行人天桥的设置在去年已纳入市政府规划设计中,政府从全市出发,统筹考虑后,计划设置行人天桥有两座,其中一座在湖滨路中段四马路与湖滨路交叉口附近,该桥设计初衷以我市知名企业舞阳钢铁公司生产经营钢铁文化为底蕴,是我市周边唯一一座网红打卡地;另外一座设置在钢城路与温州路北段交叉口附近矿山大门口南路段,此桥设计创意暂未定,政府思路也是想吸引本市知名企业兴建。通过两座桥的建设,既解决我市建成区南北区域及行人跨栏等主干道通行安全问题,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更利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联 系 人:靳军辉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