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舞城管〔2021〕79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A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范朝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燃气管道建设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燃气工程建设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待工程建设验收完毕后,在住建局进行备案。为明确河南乡村煤改气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舞钢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住建部《建办城函〔2018〕647号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河南省住建厅《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63-201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以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结合河南乡村煤改气工程建设实际,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施工,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并在住建部门备案。本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适用范围为河南乡村煤改气,包括:气源工程、村外中压工程、村内工程、挂表工程、表后工程、工商业工程。
二、根据河南豫天的投资规划,对居民用户实行表前工程免费安装,即从气源点至用户院墙外燃气表。表后安装工程包含从院外燃气表至用户厨房内部设施部分,表后入户相关设施部分通气运营后为用户自有资产,不在免费范围内,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支付安装费用。定价依据为《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等文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保障群众用上清洁、放心、安全的天然气,我们会继续努力。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联 系 人:侯红艳
2021年7月26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